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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红盾在基层闪光———记高安市工商局黄沙分局局长兰社源 |
| 更新时间:2007年11月12日 人气:查看 |
红盾在基层闪光 ———记高安市工商局黄沙分局局长兰社源 有着29年党龄,在工商战线奋斗了19个春秋的兰社源,以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,主动从机关走向基层,深深扎根在黄沙镇、上湖乡这片热土上,带领分局上下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,勤政廉政,文明执法,切实维护了当地健康和谐的市场环境,赢得了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广大群众的交口称赞。为此,他本人获得了由国家人事部、国家工商总局授予的全国工商系统先进工作者、江西省首届“十大文明执法人物”、宜春市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勤政廉政典型、宜春市工商系统先进分局长等诸多荣誉称号。今年 2月,江西省工商局下发通知,要求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向兰社源同志学习的活动。今年 9月,他又被宜春市评为勤政廉政先进个人。 以民为本 追求服务质量 工作中,兰社源始终坚持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,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,勤勉尽责,任劳任怨。他跳出监管抓服务,把服务延伸至经济发展的广泛领域,不断深化服务内涵,使工商管理工作紧贴实际,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。 2005年,兰社源针对湖田长寿挂面产业没做大、做旺的现状,仔细翻阅了大量资料,在深入分析当地生产工艺和销售情况的基础上,帮助该村制定出一份详细的产业发展规则,指导该村以“公司+农户”的形式,成立“高安市长寿挂面有限公司”,对全村所有的长寿挂面统一进行外观设计和包装,并多方协调,积极帮助该公司申请注册“湖田牌”商标,建立企业条码,使该村长寿挂面这项土特产“改头换面”,迅速登上高安市各大超市的农产品柜台。2006年,该村年销售挂面达210万公斤,实现经济效益400万元,当地村民仅此一项就人均年增收达3600元。 以责为重 坚持党性原则 在各种人情干扰面前,兰社源能时时以责为重,坚持把原则放在第一位,严格按照法律和规章制度办事,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,全心全意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,始终保持一名红盾卫士的优秀品质。 2005年 9月,高安境内出现严重的稻飞虱虫害,导致市场上的农药供不应求,一些个体工商户开始销售不合格农药以牟取暴利。针对这一情况,兰社源立刻组织分局人员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,坚决处罚了一批违规经营的个体工商户,其中就有他姨父的女儿。为此事,姨父几次登门说情,要他通融通融,但兰社源始终不为所动,坚决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罚。兰社源也因此与姨父家闹僵了关系。在工作中发生这样“伤感情”的事,已不是一件两件了,兰社源从不后悔,他经常告诫自己和分局其他人:“我们工商干部该坚持的原则就应该坚持,该拒绝的人情就应该拒绝,只要自己办事公道,大家最终都会理解我们,支持我们。” 以身为范 把牢拒腐关口 作为一名基层分局的领导干部,兰社源坚持从自己做起,廉洁从政,牢牢把好拒腐防变的第一关。2003年上任伊始,黄沙工商分局办公环境、办公条件较差,干部职工的意见不少。为了改变现状,兰社源一方面争取上级的支持,另一方面自己动手,艰苦创业,对原有办公楼进行改造。在建设过程中,曾不止一个基建老板私下找到兰社源,要求承包分局的装修工程,并暗示会有“好处”,但都被他拒绝了。为了节省有限的经费,他既当“设计员”,又当“施工员”,常常为几毛钱的东西不惜跑腿、磨嘴皮、讨价还价,办公楼改造工程仅 3个月就顺利完工,工程实际费用与市场行情相比,节省了 2万多元。 身处平凡岗位的兰社源,用对党的无限忠诚,树立了红盾卫士的光辉形象;用对事业的执著,写就了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新篇章。 |